******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知》(川府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我办结合实际情况,草拟了《关于加强青神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公示期: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5月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来信、来电或来话,对该通告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意见收集人:郭义华,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28-******
******农村局
附件:《关于加强青神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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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局
附件:《关于加强青神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