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YBSXES******2 | 项目名称: | 珙泉镇荷花村3社产业路建设项目(二次)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委员会 | 咨询电话: | ****** |
工期要求(天): | 120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项目预算价(元): | 714800.00 | 项目发包价(元): | 693356.00 |
资金来源: | 县级统筹资金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5-04-07 00: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5-04-08 23:59:59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5-04-09 15:00:00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需同时满足所有资质类别及等级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施工总承包类--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
施工总承包类--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2.缴纳方式: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3.交款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4.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项目业主接到供应商申请和支付凭据资料,以及由项目业主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中选供应商。 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选供应商不履行与项目业主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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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珙县 | ||
选取地点: | ******服务中心 | ||
项目地址: | 珙泉镇荷花村三组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地点:珙泉镇荷花村3社。 项目建设内容:(一)对原有生产便道进行改建,改建后长度280m,路面宽度4.5m。起于白鹤窝A,经现有排水渠旁止于白鹤窝B,拓宽沟渠旁生产便道,硬化为4.5m宽水泥混凝土道路。对该路线K0+040~K0+230段高程提升0.5m,路段两侧砌筑挡土墙(包含低压输电线路迁改)。(二)新建道路长度115m,路面宽度3.5m。道路位于白鹤窝寺庙旁,为全新建路段。部分路段边坡高度达到7-8m,对部分路段进行挡土墙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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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要求: | 1.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持有有效期内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2.为施工单位本单位人员3.即日起施工企业同一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珙县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小额工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若经发现将取消中选结果。 | ||
项目特殊要求: | 一、签订合同 1.中选供应商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承包合同。 2.本项目合同不接受分包、转包。 二、验收要求 项目建成并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后,由项目业主组织镇级竣工验收,行业部门组织行业部门验收,并执行县级抽查验收制度,各项验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三、资金支付 1.发包人只支付到承包人公司基本账户,拒绝向任何第三方支付,其开支的使用应接受发包人的监管; 2.项目业主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建设工程款支付周期为:项目建设进度达到40%,支付合同总金额30%工程进度款;项目建设进度达到70%,支付至合同总金额50%工程进度款;项目全面竣工,通过监理公司、镇、村验收组初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80%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完成结算审核后,工程款支付至工程造价审核金额的97%(3%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移交、履行了缺陷责任期(质保期为1年),同时工程资料完整成册,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及建设业主后,无息支付剩余3%工程余款(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要求 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2.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工程涉及隐蔽工程的,必须经相关责任主体部门验收合格计量后方可继续实施下一步工序。未经相关责任主体部门验收人员验收的隐蔽性工程,就进行下一步工程的,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后果。 五、工程缺陷责任服务要求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竣工验收后12个月。 六、其他要求 项目验收通过后,成交供应商需在验收通过之日起20日内提交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资料,否则视为违约,参照工期延误进行处罚(与合同约定工期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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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设计清单.zip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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