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5年1月13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5年2月13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1、项目名称:四川省洪雅县安溪河洪川镇石庙段防洪治理工程
2、建设地点: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及余坪镇
3、建设单位:洪雅县河道管护中心
4、项目概况:综合治理长度7km,新建堤防5.83km,疏浚7km。本次防洪治理工程治理河段分两段,洪川镇段上起遂资眉高速上游600m处,下至鸡公山;余坪镇段上起春风村拦河堰,下至春风村大桥。配套建筑物94处,其中梯步48处,排水涵管42处、排水箱涵4处。
******大学编制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1月8日,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眉市环建洪[2024]1号)。工程实际投资2797.326万元,环保实际投资为58.8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1%。项目无施工遗留环境问题。
本次验收调查范围为:洪雅县河道管护中心四川省洪雅县安溪河洪川镇石庙段防洪治理工程涉及的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
5、公示日期: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