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5年1月13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5年2月13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1、项目名称:四川省洪雅县安溪河余坪镇防洪治理工程
2、建设地点: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安溪河余坪镇
3、建设单位:洪雅县河道管护中心
4、项目概况:治理起点位于符场村春风大桥,终点至余坪镇刘边5#拦水堰,全长8.58km。整治河道起点桩号为K0+000.00,终点桩号为K8+580.00。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堤防及护岸总长6944.25m,其中左岸新建堤防4114.52m,右岸新建堤防及护岸2829.73m(新建堤防长2631.04m,新建护岸长198.69m)。清淤疏浚总长8.58km。治理段新建穿堤涵管14座,新建穿堤箱涵4座,新建下河梯步11处,拦水堰整治2座。
******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6月21日,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眉市环建洪[2023]5号)。工程实际投资4966.7万元,环保实际投资为120.6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43%。项目无施工遗留环境问题。
本次验收调查范围为:洪雅县河道管护中心四川省洪雅县安溪河余坪镇防洪治理工程涉及的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
5、公示日期: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