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岷江彭山区青龙大堤南方家私、杉树滩河段堤防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岷江彭山区青龙大堤南方家私、杉树滩河段堤防整治工程
建设单位:眉山市彭山区河道维护中心
建设性质:改扩建
******街道椿巅村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竣工环境保护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8月8日起至2024年9月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在此时间内公众可向业主单位或验收编制单位咨询项目验收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志旭
联系方式:******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颖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