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根据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8-******
传 真:028-******
联系人:廖先生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财富中心三楼)
邮 编:620460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1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根据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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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1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评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金属制品及高低压成套电器设备生产项目 | ******街道鑫元路9号青神县成眉绿色铸造智慧产业园(一期)内 | ******有限公司 | ******街道鑫元路9号成眉绿色铸造智慧27#标准厂房新建金属制品及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生产线,购置喷房、烘箱、喷塑机及其辅助配套设备,并于厂房内进行安装,项目建成后,预计干变外壳年产能为1800台(约500吨),波纹油变外壳2000台(约1200吨),散热器油变外壳300台(约1000吨),散热器2500台(约1500吨)。 | ******有限公司 | 1.施工期 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为了实现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排放,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施工单位拟采取如下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 (2)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22:00~06:00)和中午(12:00~14:00)禁止高噪声机械施工和电动工具作业;如果******居民公告,以免发生噪声扰民纠纷。 (3)严格进行施工人员管理,文明施工。装卸、搬运钢管、模板等严禁抛掷。 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基础上,施工期场界噪声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废水 主要为施工人员冲厕、洗手等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废气 施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少量的设备安装粉尘。 施工期扬尘主要由于设备的安装与地面的碰撞,以及车辆运输会产生少量地面扬尘。施工地面扬尘属低矮排放源,影响范围小,时间短,且设备安放产生的地面扬尘量极小,随着施工结束后消除。对施工人员和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项目进行适应性改造及设备安装,产生少量建筑垃圾,如含砖、石、砂的杂土以及装修废渣等,定时清运,应送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废渣专用堆放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送入垃圾桶,由市政环卫人员统一清运处理至当地生活垃圾处理场。 生态 严禁计划外占地;避开暴雨季节进行开挖与土方回填;禁止土石方、废水倾倒进入附近水体;施工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运营期 废气 切割工序:切割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风机引至15m排气筒(da001)排放。 焊接粉尘: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经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风机引至15m排气筒(da001)排放。 打磨粉尘:打磨工序在打磨间内进行,打磨间属于密闭房间,所产生的颗粒物采用负压收集后,采用布袋集尘器处理。 固化烘干废气、油漆废气:本项目油漆房、烘箱均为密闭设置,在油漆池、喷漆间、调漆池均设置强力风机,烘房采用负压收集。补漆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vocs经过水帘柜+二级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解吸脱附+催化燃烧净化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2)排放;浸漆与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so2、nox、颗粒物均经过二级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解吸脱附+催化燃烧净化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2)排放。 补漆过程中产生的漆雾先由水帘柜除去漆雾后,再由二级干式过滤干燥后,随调漆、浸漆、固化烘干经过活性炭吸附+解吸脱附+催化燃烧净化装置处理。 酸洗废气、无磷前处理废气:本项目酸洗池、无磷前处理池密闭设置,在酸洗池、无磷前处理池设置强力风机,将酸洗废气、无磷前处理废气经通风管道送至碱性喷淋塔吸附装置处理后,一并引至15m排气筒(da003)排放 喷塑废气:本项目喷塑采用静电喷粉工艺,喷粉室为密闭喷粉室,设置人员进出口,作业时关闭。考虑到塑粉经喷粉室底部的粉末回收系统回收后回用,因此喷塑过程考虑98%的塑粉被静电吸附于工件表面,其余2%在人员进出时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工业废水建设单位拟建预处理池(处理工艺“调节池+一级絮凝沉淀池”,设计处理能力为20m3/d,排口位于厂房东侧)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015)标准和《综合污水排放标准》(gb8979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工业管网。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可直接排入园区管网。 噪声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切料机、冲床、下料机、抛丸机、锯床、液压折弯机、波纹成型机、氩弧焊端头焊、金属板材自动磨花机风机、烘房、喷涂线,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减振、优化布局”等措施减少周边环境影响。通过以上措施可确保项目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固废: 运营期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运营期间产生的一般废物: 不合格品及金属边角料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外售至废品收购站。 包装废料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房北侧,定期外售至废品收购站。 焊渣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 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 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 废抹布及棉纱手套、废漆桶、废活性炭、切削液废桶、废切削液、切削碎屑、油水分离器污泥、废机油、废油桶、清掏渣、干式过滤箱滤芯、水帘柜废水、漆渣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切削金属屑管理过程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利用过程可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豁免条件为“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用于金属冶炼。”因此,本项目切削金属屑经沥干静置无滴漏后,打包暂存于危废间,最终外售给回收利用单位并记录好管理台账;沥干过程产生的液体收集后,纳入废切削液一并储存、管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