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区婚姻登记信息化、智能化进程,如期完成新中国成立以来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的电子化录入工作,实现婚姻登记档案数据的全面采集和共享,为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奠定良好基础,我局拟购买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录入服务。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东坡区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录入服务。
(二)项目内容: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录入服务主要内容为数据录入及纸质档扫描,并在2025年1月25日前导入至四川省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涵盖档案馆电子档案上传婚姻系统77330份、档案扫描编目上传婚姻系统5500份、婚姻登记处电子档案上传婚姻登记系统90000份,共计222330份。
二、采购价格
拟录入婚姻电子档案167330份,单价最高限价1元/对。登记未扫描电子档案55000份,单价最高限价2元/对,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计算支付。
三、服务要求
1.满足民政部《全国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规范(试行》(民办发〔2021〕17号)的要求。
2.符合《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民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32号)关于应归档材料范围、内容、格式等要求。
3.针对电子档案形成、收集、整理、归档等电子文件归档部分符合《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
4.满足民政部《关于部署升级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2019版)的通知》中要求的电子档案分类、使用和管理要求。
5.生成符合档案管交馆要求的电子文件(含电子目录),符合《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2016)、《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规范》的要求。
6.提供1年数据维保。保质期内在婚姻登记系统使用中,一旦发现数据遗漏、数据错误等情况,均免费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工作,确保婚姻登记工作正常开展。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条件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婚姻登记档案挂接相关资质及婚姻档案扫描电子化挂接合同为优。
六、窗体顶端
五、购买程序
(一)提交申报。承接主体结合自身资质和档案扫描上传经验,根据本次项目具体要求,携带相关资质到东坡区民政局报名参选。
(二)询价比选。东坡区民政局在公告期满,10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评审组对项目进行询价比选,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和方案。
(三)签订合同。东坡区民政局与中选承接主体签订东坡区民政局购买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补录服务项目合同,明确所购买服务的范围、标准、数量、质量要求,以及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合同签订后,按计划组织实施。
(四)执行合同。各承接主体按照项目合同约定严格履行义务,按合同约定按时完成项目服务任务,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实施情况。东坡区民政局对项目实施全程跟踪、指导和督查,并按照合同和项目实际执行情况拨付资金。
六、购买须知
(一)本次购买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补录服务项目实施周期为三个月,项目执行时间为2024年10月26日—2025年1月25日。
(二)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0日18:00前。
(三)报名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婚姻登记处(东坡区西子街9号)
(四)材料准备:公司基本情况介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无违纪行为承诺书,报价清单(盖章),近三年婚姻档案业绩有效材料,服务方案等资料密封提交。
联系人:邹芳联系电话:******
附件:东坡区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补录服务项目报价清单
眉山市东坡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8日
- 附件【东坡区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补录服务项目报价清单.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