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规〔2023〕12号)要求,现对我市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电话:028-******,联系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二段180号。
附件:2024年度眉山市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评价结果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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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27日